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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與巴利語聖典《相應部》第22經第54篇《Bījasuttaṃ》的內容完全相同。 本經極其珍貴無價。本經的重點如下: 一、佛陀在本經中用種子來做比喻。佛陀將埋藏於「色」、「受」、「想」、「行」等四蘊中的「識」比喻成種子,這種子若要生長、發芽、茁壯,就必須有諸因緣的配合,例如土壤、雨水等。佛陀在本經中將其他「色」、「受」、「想」、「行」等四蘊比喻成滋養「識」這顆種子的土壤,又將「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所緣生出的「喜貪」、「攀緣」與「執取」比喻成助長種子生長、發芽、茁壯的水分。 二、如果換成十二因緣法則,「受」、「想」、「行」等三蘊就是「名」,與「色」合稱之為「名色」。而「名色」與「識」彼此互為因緣,相輔相成。也就是說,「識」無法離開「名色」而獨立自由存在、來去或生長茁壯。反之,「名色」亦是如此。 三、凡夫都將五蘊中的「識」說成「神識」,貪愛執著認定為「識」就是「靈魂」、「我」、「自性」、「去後來先作主人翁的第八阿賴耶識」,就是生死輪迴的主體,就是承受善惡業報的主人,…,然而在本經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佛陀對「識」的解析與以上的見解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佛陀在本經中說得非常清楚,假設有人說「識」離開「色」、「受」、「想」、「行」等四蘊,還可以獨立自由若來、若去、若住、若生長者,這種人講的話就肯定是虛妄不實的言論,此人一旦被人繼續追問、挑戰、質疑,他就一定會答非所問或胡說八道,徒生自己與他人的迷惑,因為那不是他能經驗得到的事。足可證知以上有關「識」就是「靈魂」、「我」、「自性」「阿賴耶識」等等的見解(見取)都是「我見」、「身見」、「薩加耶見」等邪見。 四、由本經中佛陀的開示可得知,佛教的修行重點與關鍵就是四個字—「離貪斷愛」。由此可知,凡夫與聖者的差別就在此。因為凡夫的「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有喜貪、愛染、執著、攀緣、抓取,因此凡夫的五蘊身心就叫做「五取蘊」;而還活著的阿羅漢一樣有五蘊身心,然而阿羅漢的「識」對於「色」、「受」、「想」、「行」等四蘊已無喜貪、愛染、執著、抓取,阿羅漢已徹底「離貪斷愛」,因此阿羅漢的五蘊就只是單純清淨的五蘊,又稱六根清淨,卻不能稱之為「五取蘊」。 五、最後,佛陀在本經中也回應了當佛陀、辟支佛、阿羅漢等聖者死後去了哪裡?當「色」、「受」、「想」、「行」等四蘊已消滅,「識」便無所依憑、無所依附、無所附麗;然而,我們不能說聖者消失不見,這是斷滅見,但也不能說他們在哪個特定的處所、或哪個特定的地方、或哪個超自然的異界時空次元、或哪個天堂、或哪個淨土。佛陀在本經中已經說得很清楚,唯有親見緣起法(因緣法),趨向於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究竟,才能夠證知甚麼是涅槃。換言之,涅槃不是人死後的境界,人還活著的時候便可以親證、親覺、親知,然而涅槃卻非世間的語言或邏輯所能積極完整描述其梗概,只能消極地說涅槃是「貪」、「瞋」、「癡」都徹底的斷除與止息。 選譯自《雜阿含經》第39經 喬正一白話譯於西元2020/4/7農曆三月十五日布薩八關齋戒日 我是這樣聽聞的: 有一次,佛陀暫時住在古印度的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林中。當時,世尊對諸比丘說:「有五顆種子,分別是: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 假設這五顆種子,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鮮嫩成熟且堅實,然而,如果只有土地卻無水分的滋養,那麼這些種子就無法順利生長茁壯。 又假設這五棵種子鮮嫩成熟且堅實,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然而僅有水分卻無土壤的滋養,那麼這些種子也一樣不可能順利生長茁壯。 唯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的各種因緣,也就是這些種子必須鮮嫩成熟且堅實,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且既有土壤也有水分的滋養等良好環境的配合,這些種子才能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比丘們!我說的這五顆種子,就是用來譬喻「識」陰的滋養物,也就是指「色」、「受」、「想」、「行」等四蘊。 所謂的水分,就好比「識」所緣生出的「喜貪」、「攀緣」、「抓取」,也就是「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的「喜貪」、「攀緣」、「抓取」。再進一步去解析「識」對其他四蘊的「喜貪」、「攀緣」、「抓取」如下: 「識」這顆種子以「色蘊」為土壤,被栽種在「色蘊」的土壤之中,以「色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色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受蘊」為土壤,被栽種在「受蘊」的土壤之中,以「受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受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想蘊」為土壤,被栽種在「想蘊」的土壤之中,以「想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想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行蘊」為土壤,被栽種在「行蘊」的土壤之中,以「行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行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比丘們!「識」於「色」、「受」、「想」、「行」等四蘊之中,隨之而來、隨之而去、隨之而住、隨之而沒、隨之生長茁壯。 比丘們!假設有人說「識」離開「色」、「受」、「想」、「行」等四蘊,還可以獨立自由若來、若去、若住、若生長者,這種人講的話就肯定是虛妄不實的言論,此人一旦被人追問、挑戰、質疑,就一定會答非所問或胡說八道,徒生自己與他人的迷惑,因為那不是他能經驗得到的事。 「識」一旦遠離對「色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色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色」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受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受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受」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想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想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想」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行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行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行」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因為「識」不再生長與茁壯,於是就不會再有因雜染於「貪愛」(瞋恚、愚痴)而造作出的身口意等業行;又因為沒有雜染於「貪愛」(瞋恚、愚痴)而造作出的身口意等業行,於是心便能安住(專注);因為心能安住,所以對世間的一切便能知足;因為能知足,便已臻解脫。 因為已臻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執取(抓取、掌控)、無所貪著(貪愛、執著),如此便能自證自覺涅槃:此生已是我歷劫生死的最後一站,最高的梵行已成就,我該修的功課都已完成,我自知此生壽命結束之後不會再有下一生了。 因此,我說當阿羅漢的生命結束之後,這個「識」,不去東、西、南、北等任何一處,也不在四維、上、下任何一方,它不在特定的一處,也不在哪一個方位。阿羅漢死後去了哪裡?唯有親見緣起法(因緣法),趨向於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究竟,才能夠證知。」。 當佛陀說完此經之後,諸比丘聽聞佛陀所說的法,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原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種種子,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堅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亦不生長增廣。若彼種子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地、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 比丘!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比丘!識於中若來、若去、若住、若沒、若生長增廣。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於(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解脫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巴利語經典
SN.22.54/(2). Bījasutta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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