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經與《增壹阿含經》第51經第8篇及《雜阿含經》第335經《第一義空法經》的內容相同。可參閱以下經文: http://www.charity.idv.tw/1/a13.htm 本篇經文的主旨是因緣法,而因緣法是佛法的核心,我們可以說,如果把因緣法給拿掉,正法將不復存在。什麼是「正見」?就是如實知緣起,也就是因緣法,若不解因緣法,就不可能破我見;我見不斷,就不可能證初果,那麼欲解脫生死輪迴,勢必遙遙無期。 我們從本經中還可以看到另一個重點,如來、辟支佛、阿羅漢等死後去了哪裡?佛陀在本經中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六根及六識之所以產生是由各種不同的因緣聚合而成,這就是『六入起時則起,不見其來處』的意思;同樣的,既是因緣聚合而生,則有生就必有滅,也就是緣起緣滅,是以當因緣變易、離散時,我們就不能說六根及六識去了那裡,這就是『六入滅時則滅,亦不見其滅處』的道理。總之,六根、六識的產生都是由眾因緣聚合而成,剎那變易不定,其中並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六根及六識的實體存在。在緣起緣滅當中,只有假號法(因緣法)的生滅現象而已。 換言之,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如來因無明已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滅,老病死滅則愁、憂、苦、惱等煩惱皆悉滅盡,這當中除了緣起緣滅的因緣法或『假號法』以外,別無其它的靈魂、真我、梵我、阿賴耶識、佛性或什麼『去後來先做主翁』等等東西的存在。因此,我們不能說如來、辟支佛、阿羅漢等聖者死後去了哪裡。這些已解脫的聖者都已徹底斷除貪瞋癡,都已徹底拔除了能導致生死輪迴的「根」,因此都不會再有下一生了。 選譯自《增壹阿含經》第37經第7篇 喬正一白話譯於西元2021/9/5農曆七月二十九日八關齋戒日 我是這樣聽聞的: 有一次,佛陀暫時住在古印度的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林。 當時,世尊對諸比丘說:「我現在要說《第一義空法經》,你們都要仔細地聽,並牢記在心!」 諸比丘答稱:「是,世尊。」 世尊說:「什麼叫做『第一最空之法』?就以眼根及眼識為例,之所以產生是由各種不同的因緣聚合而成,這就是『眼起時則起,不見其來處』的意思;同樣的,既是因緣聚合而生,則有生就必有滅,也就是緣起緣滅,是以當因緣變易、離散時,我們就不能說眼根及眼識去了那裡,這就是『眼滅時則滅,亦不見其滅處』的道理。總之,眼根、眼識的產生都是由眾因緣聚合而成,剎那變易不定,其中並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眼根及眼識的實體存在。在緣起緣滅當中,只有假號法(因緣法)的生滅現象而已。 什麼是『假號』、『因緣』?簡單講,就是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老並死緣愁、憂、苦、惱,煩惱無量無邊、不可稱計,以上就是因緣流轉所造成五蘊純大苦聚的生死現象。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滅,老病死滅則愁、憂、苦、惱等煩惱皆悉滅盡,這當中除了緣起緣滅的因緣法或『假號法』以外,別無其它的靈魂、真我、梵我、阿賴耶識、佛性或什麼『去後來先做主翁』等虛假的東西存在。 其餘如:耳、鼻、舌、身、意等現象都是一樣的道理,緣起時則起,亦不知其來處;緣滅時則滅,亦不知其滅處,這當中除了緣起緣滅的因緣法或『假號法』以外,別無其它的靈魂、真我、梵我、阿賴耶識、佛性或什麼『去後來先做主翁』等虛假的東西存在。 『假號法』就是『因緣法』,也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我們的六入(六根)並不是什麼人、上帝或造物主所創造出來的產品,名色身心現象如同六入(六根)也都不是什麼人、上帝或造物主所創造出來的產物,就以人類轉生為例,前提一定要由父精母血的因緣(條件)的聚合才會有胎兒的新生命存在(果),若無父精母血的因緣(條件),就不可能有胎兒新生命(果)。以上就是因緣而有的『假號法』的意思。 我再舉一個例子來解釋什麼『假號法』(因緣法)。任何現象或果報的產生前提一定要有條件的配合,就好比鑽木取火,前提一定要至少有兩塊木頭或木材的存在,然後再透過人力讓木頭在另一塊木頭之上不斷摩擦產生熱量,才能引起火的產生。但是,火不可能不靠人力鑽木的條件就能從單一的木頭裡直接冒出來,然而火也離不開木頭,若缺少任何一塊木頭也不可能生火。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假設有人不是透過人力讓木頭在另一塊木頭之上不斷摩擦來鑽木取火,而是異想天開以斧頭劈開木頭的方式來求火,那麼不管此人再怎麼努力以斧頭劈木頭,最終亦不可能生火。這就是因緣合會,然後有火的道理。 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緣生的『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等現象就如同鑽木取火的道理一樣,皆由諸緣聚和而緣生,當六入緣起時,則『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等生死現象相續緣起,既然是緣起緣滅,就不見其有一個永恆不變的來處;當六入(六根)緣滅時,則『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等生死現象相續緣滅,我們就不能說六入(六根)去了哪裡。這當中除了緣起緣滅的『假號之法』(因緣法)以外,並無任何所謂的靈魂、真我、梵我、阿賴耶識、佛性或什麼『去後來先做主翁』等虛假的東西存在,不過就是因父精母血等諸緣聚合相會,才有六根生命現象的存在而已。」 接著,世尊便說了以下的偈語:
「先當受胞胎,漸漸如凍酥;遂復如息肉,後轉如像形。 佛陀又說:「比丘們,當知因緣聚合相會,才有我們現在的身心現象。 此外,比丘們,一個人的身體當中,大概將近有三百六十根骨頭,有九萬九千個毛孔,有五百條血脈,有五百條筋絡,有八萬戶寄生蟲。比丘們,當知六入之身有如是災變,你們應當如是內正思惟:如是六入身之患,究竟是誰創造或製作此骨頭?究竟是誰拚合成此筋脈?究竟是誰製造此八萬戶寄生蟲?」 這時,在場聽法的比丘循著佛陀的引導而如是內正思惟,有的人獲證二果,有的人證阿那含果,有的人證阿羅漢果。 接著,世尊便說以下的偈語:
「三百六十骨,在此人身中;古佛之所演,我今亦說之。 佛陀最後說:「以上,就是『第一最空之法』,我已經以慈悲心為你們大家做了最詳盡的解說,我已盡了我該盡的義務。你們應當常念修行其法,在閑居之處,坐禪思惟,勿有懈怠。若不把握時間好好修行,日後必當後悔,沒有任何好處與意義。以上就是我留給你們的教誨,你們應如是學習。」 諸比丘聽聞佛陀所說的開釋,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增壹阿含37品7經
增壹阿含51品8經
雜阿含335經[正聞本456經/佛光本313經](入處相應/六入處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