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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經文的內容是佛陀解釋佛教的叛徒提婆達多推落大石,欲攻擊佛陀的前生因緣。所幸當時有護法神保護佛陀躲過一劫,但佛陀卻因前生剩餘的惡業,仍不免遭碎石擊傷腳指,因而流出鮮血。提婆達多也因此犯下五逆重罪之一「出佛身血」,而必須墜入無間地獄。 選譯自北傳《佛說地婆達兜擲石緣經》第七 後漢外國三藏康孟詳譯 喬正一譯於西元2009(佛曆2553年)/10/2 我是這樣聽說的: 這是佛陀與五百位大阿羅漢在古印度的阿耨龍王所盤踞的大溫泉旁,一起聚會時的經過。 在場的比丘除了阿難尊者以外,個個都是六大神通具足,煩惱斷盡的大阿羅漢。 佛陀對舍利弗尊者說:「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時代,古印度的羅閱祇城中,有一位在家人名叫須檀,他非常的富有,家中充滿著金銀財寶、象、馬、七珍、僮僕、侍使,可謂產業備足。 有一天,這位名叫須檀的有錢人,突然間一命歸西,留下了一筆龐大的遺產。 這位有錢人有一個兒子,名叫須摩提。 須摩提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名叫修耶舍。 須摩提想獨吞父親的遺產,便心生歹念,計畫謀殺他這位同父異母的胞弟。 有一天,須摩提便佯裝邀修耶舍一起共赴耆闍崛山上討論分配遺產之事,修耶舍不疑有他,便與須摩提一起上山。
到了山頂高峰上,須摩提趁修耶舍不注意的時候,在絕高的崖頭上,把修耶舍推置崖底,並推落大石,壓死修耶舍。」 佛陀說完上開故事後,對舍利弗解釋:「你可知當時的須檀長者是誰嗎?他就是我今生的父王真淨是也;當時的須摩提,就是我的前身;修耶舍則是今日的提婆達多。」 佛陀繼續對舍利弗說:「 我當時因貪財害弟,謀財害命,以此罪業故,於無數千歲,在地獄中飽受燒煮、被鐵山所錐之痛苦。直到今日,我雖已成佛,已貴為三界至尊,仍因當時所剩餘的殘緣惡業,無法避免今生的災厄,必須親身償還宿債。 我於耆闍崛山經行的時候,提婆達多躲在山後崕的暗處,舉起長六丈、廣三丈的崖石,朝我的頭部丟擲。 所幸,是耆闍崛山中名叫金埤羅的山神在暗中守護著我,祂徒手接住落石,但石邊的小石片,仍因迸墮時力道過猛而散落出來,擊中我腳上的拇指,以致流出鮮血。」 於是,佛陀以如下的偈語說出過去宿世惡因緣的經過:「
我往以財故, 殺其異母弟, 佛陀對舍利弗說:「你們看我今已成佛,眾惡已盡、諸善普具,所有的天神、龍、鬼神、帝王、臣民、乃至一切眾生,皆能教化之,可是尚因宿世惡緣惡業,不能倖免逃避,更何況是愚冥、未得解脫的凡夫俗子呢?所以,舍利弗啊,你應當好好的教導所有的眾生,善修身、口、意,千萬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鑄下大錯,而悔不當初。」 佛陀說完後,在場的舍利弗及五百羅漢,以及阿耨大龍王、天神、龍王、鬼神、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甄陀羅、摩休勒等所有非人,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佛說地婆達兜擲石緣經
後漢外國三藏康孟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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