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無病為自己要求羹飯
Sekhiya 37. (Sv.7, sekhiya 37, 37; vin.IV, p193.
Na sUpaM vA odanaM vA agilAno attano atthAya viJJApetvA bhuJji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無病時,我不為了自己要求1羹或飯來吃」,應當學。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無病而為自己乞求羹、飯來吃,受居士批評。
犯相
1.時間:無病
2.動機:自己想吃的羹或飯
3.方式:乞求
無犯
1.無意。
2.不小心。
3.生病。
4.向親戚取用。
5.居士主動邀請。
6.替別人拿。
7.用自己的財物交換。
8.意外事件。
9.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不為己索益食,應當學。
僧祇律:不病不得為己食,應當學。
四分律:無病不得為己索羹飯,應當學。
十誦律:不病不得為身索羹飯,應當學。
I. B. Horner:‘ I will not eat curry or conjey, having asked for it for myself, if not ill’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
注釋:
1.attano atthAya:為了自己的利益。比丘是隨緣托缽的,如果為了自己的利益,主動向居士要求食物,便犯了本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