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無病為自己要求羹飯

Sekhiya 37. Sv.7, sekhiya 37, 37; vin.IV, p193.

  Na sUpaM vA odanaM vA agilAno attano atthAya viJJApetvA bhuJji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無病時,我不為了自己要求1羹或飯來吃」,應當學。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無病而為自己乞求羹、飯來吃,受居士批評。

犯相

1.時間:無病

2.動機:自己想吃的羹或飯

3.方式:乞求

無犯

1.無意。

2.不小心。

3.生病。

4.向親戚取用。

5.居士主動邀請。

6.替別人拿。

7.用自己的財物交換。

8.意外事件。

9.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不為己索益食,應當學。

僧祇律:不病不得為己食,應當學。

四分律:無病不得為己索羹飯,應當學。

十誦律:不病不得為身索羹飯,應當學。

I. B. Horner:‘ I will not eat curry or conjey, having asked for it for myself, if not ill’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

注釋:

 1.attano atthAya:為了自己的利益。比丘是隨緣托缽的,如果為了自己的利益,主動向居士要求食物,便犯了本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