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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連續受食物供養
注釋: 1.paraMparabhojane(paraM para bhojane):連續地吃。〈語詞解釋〉78頁:已經接受居士的供養,又吃了東西(其中所吃的「食物」是指五種軟食中的一種)。 根據《Vinaya Text》的看法:這一戒是禁止受供養時挑選食物或居士。因為比丘必須直接吃受供養的任何食物,而且依照順序受供。不過生病的比丘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食物;而健康的比丘可能受邀請到民宅,除了食物供養外,也受到布或衣服供養,這項關於衣服方面的例外,純粹只是為了獲得足夠的衣服而適應居士的(《Vinaya Text》Vol.13, p.38)。 2.參照捨懺三十二•注釋2。 3.參照捨懺三十二•注釋3。 4.〈因緣〉78頁:阿難尊者隨世尊到居士家,居士拿出食物供養佛陀及阿難尊者,阿難尊者已接受其它居士的邀請,所以沒有取用食物;世尊知道後告訴阿難尊者,只要把食物分配給其它比丘說:「請某甲比丘代替我接受居士的邀請」即可。 5.gahessAmi,原形gaNhati(取得,獲得)。gahessAmi是未來式,第一人稱,此處用未來式代替完成式,故譯為「我已經取得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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