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明知有食家強行入內而坐

     本篇律文就是告誡我們不可一相情願地渡化他人,反帶給他人困擾,適得其反。應尊重他人,不可以自己的意志強壓諸在別人身上。   

選譯自北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第四十二條戒律

譯於西元2006/5/13

 

這是發生在佛陀駐錫在古印度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林時候的事。當時尊者鄔陀夷,通曉民俗法術,能預知他人心事(註:此時的鄔陀夷尊者尚處凡夫階段,非阿羅漢,他的他心通本事只是來自出家以前所習得的民間法術,非依憑四禪八定而發通)。

有一回,鄔陀夷早晨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當時城中有一賣香少年,剛新婚娶,到香鋪店所開鋪沒多久便心生淫念,很想趕回家與太太溫存。

在關閉香鋪時,鄔陀夷見狀好奇:「其他店鋪才剛開張做生意,此一少年何故掩閉歇業?」即以他心道術(民間法術)而觀察之,得知其急欲歸宅與妻行房,竟一相情願想渡化少年,異想天開地想澆熄他的情慾。

就在少年返家前,鄔陀夷先一步來到他家,在未受邀請的情形下,竟大剌剌地直闖民宅,看到座位就坐上去,並對女主人說:「妳坐到我前面,我現在要為妳說法。」

女主人無奈,只好恭敬頂禮尊者,坐下來聽受法義。正說一半時,少年回來了,看到鄔陀夷在說法,對太太說:「妳應該拿食物佈施聖者鄔陀夷,請他早點回去。」

鄔陀夷竟喝叱少年:「賢首,我暫時放下善品修行,來到你家裡,目的就是讓你增長信心,所以才為你們說法。你不想聽法,想要幹什麼?」隨即強喚少年也坐下來聽他說法。

少年無奈,只好乖乖坐下來聽法。聽著聽著,情慾竟消退歇止。鄔陀夷這才罷休,起身離座而去。

少年深覺鄔陀夷相當無禮及強勢,非常生氣地說:「怎麼比丘明知在家人有情慾想做愛,卻藉故惱亂,破壞俗人興致,令於己妻不得自在行樂?怎麼會有如此沙門之法?」

有少欲精進的比丘得悉此事,對鄔陀夷的行徑皆深感不恥,斥責鄔陀夷:「怎麼會有如此荒唐之事?」立即以此因緣報告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合比丘眾,當眾查問鄔陀夷。經查屬實,世尊當眾嚴厲呵責鄔陀夷的荒唐行為,為了僧團的十種利益,正式制定戒律如下:「若有比丘知有食家強安坐者,波逸底迦!」

佛陀進一步一一解釋本條戒律構成要件如下:所謂「比丘」者如鄔陀夷比丘;所謂「知」的意思即「明知」;所謂有「食」者,係指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男女彼此相愛之故,名之為「食」;所謂「家」者,即一般四姓階級在家人(指當時印度社會)等。所謂「強」者,係指未經他人同意或邀請,擅自強行進入民宅;所謂「坐」者謂放身而坐。若比丘明知世間男女彼此有情慾,強行進入民宅而坐者,得波逸底迦!若明知男女無欲心者,無犯。又無犯者,還包括制定本戒前最初犯的人,及心神喪失者。

 

知有食家強坐學處第四十二
佛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爾時具壽鄔陀夷。解俗法術預知他事。
時鄔陀夷晨朝著衣持缽入城乞食。時此城中有一賣香少年。
初為婚娶。至香鋪所纔始開鋪便生邪念。
欲還舍內與婦交歡。
還閉香鋪時鄔陀夷見而生念。自餘諸鋪今始開張。
此一少年何因掩閉。即以他心道術而觀察之。
知其欲歸共婦歡戲。我今宜可廢彼欲情。
即在少年前往其宅內。就座而坐。告彼婦曰。
汝來此坐我為說法。婦便敬禮聽受法義。正說法時少年來至。
告其婦曰。
汝宜取食與聖者鄔陀夷令其歸寺。時鄔陀夷報少年曰。賢首。
我廢善品來汝宅中。令增信心為汝說法。
汝不樂聽欲何所為。即強喚坐令其聽法。既久聽已欲念便歇。
鄔陀夷知已從座而去。
時彼少年極生嫌賤作如是語。云何苾芻知他俗人有欲樂意。
故相惱亂使失望心。令於己妻不得自在。
此則何有沙門之法。少欲苾芻聞是語已咸生嫌恥。
云何苾芻知有食家強為住止。
即以此緣具白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苾芻眾。
具問鄔陀夷。廣說如上。世尊種種呵責已。告諸苾芻。
乃至為十利故。制其學處應如是說。
若復苾芻知有食家強安坐者。波逸底迦。
若復苾芻者謂鄔陀夷。餘義如上。知義如上。
有食者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更相愛故。
名之為食。家者謂四姓等。
強者謂他不許強縱自心。坐者謂放身而坐。結罪如上。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芻知他男女有欲意。
強於家中而坐者。得波逸底迦。
若知無欲心者無犯。又無犯者。謂最初犯人。具如上說。

回上一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