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明知有食家強行入內而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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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律文就是告誡我們不可一相情願地渡化他人,反帶給他人困擾,適得其反。應尊重他人,不可以自己的意志強壓諸在別人身上。 選譯自北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第四十二條戒律 譯於西元200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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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佛陀駐錫在古印度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林時候的事。當時尊者鄔陀夷,通曉民俗法術,能預知他人心事(註:此時的鄔陀夷尊者尚處凡夫階段,非阿羅漢,他的他心通本事只是來自出家以前所習得的民間法術,非依憑四禪八定而發通)。 有一回,鄔陀夷早晨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當時城中有一賣香少年,剛新婚娶,到香鋪店所開鋪沒多久便心生淫念,很想趕回家與太太溫存。 在關閉香鋪時,鄔陀夷見狀好奇:「其他店鋪才剛開張做生意,此一少年何故掩閉歇業?」即以他心道術(民間法術)而觀察之,得知其急欲歸宅與妻行房,竟一相情願想渡化少年,異想天開地想澆熄他的情慾。 就在少年返家前,鄔陀夷先一步來到他家,在未受邀請的情形下,竟大剌剌地直闖民宅,看到座位就坐上去,並對女主人說:「妳坐到我前面,我現在要為妳說法。」 女主人無奈,只好恭敬頂禮尊者,坐下來聽受法義。正說一半時,少年回來了,看到鄔陀夷在說法,對太太說:「妳應該拿食物佈施聖者鄔陀夷,請他早點回去。」 鄔陀夷竟喝叱少年:「賢首,我暫時放下善品修行,來到你家裡,目的就是讓你增長信心,所以才為你們說法。你不想聽法,想要幹什麼?」隨即強喚少年也坐下來聽他說法。 少年無奈,只好乖乖坐下來聽法。聽著聽著,情慾竟消退歇止。鄔陀夷這才罷休,起身離座而去。 少年深覺鄔陀夷相當無禮及強勢,非常生氣地說:「怎麼比丘明知在家人有情慾想做愛,卻藉故惱亂,破壞俗人興致,令於己妻不得自在行樂?怎麼會有如此沙門之法?」 有少欲精進的比丘得悉此事,對鄔陀夷的行徑皆深感不恥,斥責鄔陀夷:「怎麼會有如此荒唐之事?」立即以此因緣報告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合比丘眾,當眾查問鄔陀夷。經查屬實,世尊當眾嚴厲呵責鄔陀夷的荒唐行為,為了僧團的十種利益,正式制定戒律如下:「若有比丘知有食家強安坐者,波逸底迦!」 佛陀進一步一一解釋本條戒律構成要件如下:所謂「比丘」者如鄔陀夷比丘;所謂「知」的意思即「明知」;所謂有「食」者,係指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男女彼此相愛之故,名之為「食」;所謂「家」者,即一般四姓階級在家人(指當時印度社會)等。所謂「強」者,係指未經他人同意或邀請,擅自強行進入民宅;所謂「坐」者謂放身而坐。若比丘明知世間男女彼此有情慾,強行進入民宅而坐者,得波逸底迦!若明知男女無欲心者,無犯。又無犯者,還包括制定本戒前最初犯的人,及心神喪失者。 知有食家強坐學處第四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