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唐代以降,科舉制度無異是打破了過去社會階級世襲的陋制,給予有才華的平民一個進階翻身的機會。但科舉雖是拔擢人才的途徑,卻非絕對公平的制度。就以現今的國家考試為例,除非是數理工等技術的科目,否則大多並無標準答案。也因此,中國人普遍相信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

    有趣的是,讀書竟排在第五末位,這突顯出中國人普遍相信富貴天定的宿命思想,在中國人的觀念裡,還相信「功名」與「私德」有著一定的因果關係。這個關係隱藏在冥冥渺渺的幽冥世界裡,那個世界裡的鬼神在某程度上也會介入及影響人類的命運。例如歷史上清代順治甲午年間有一個名叫李亮彩的舉人,曾玩弄女人的感情,女子因抑鬱而自殺,死後冤魂不散,等李亮彩進京赴考時,於考場上作祟,糾纏並干擾李男的思緒,使其無法正常作答,致名落孫山。

    《括異誌》的作者為張師正,共十卷,多記錄朝野人物的奇聞異事,以現今的說法,作者張師正就是記錄奇聞軼事的記者,而《括異誌》就是宋朝當時的一部蒐羅奇聞的雜誌,內容異常離奇,且並非子虛烏有。本文就是出自其中的一篇記錄文獻,內容與上述李亮彩的情節相仿,也與台灣曾上映的一部非常賣座的泰國鬼片「鬼影」的劇情雷同,非常的有趣,特選譯出與大家分享。

選譯自《括異誌》第三卷

作者/宋朝張師正

喬正一譯於中華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六

    「廷評」又稱作「廷尉評」,是一種中國古代的官名。中國古代自漢宣帝地節三年(西元前67年)以降,歷代就一直沿用這種官制,相當於現代的地方政府官員。

    這個事件要從宋仁宗嘉祐年間的一位「廷評」開始說起。有一個姓王名俊民的男子,籍貫為山東半島西北部的萊洲人士,在宋朝嘉祐六年,他參加當時的地方公務人員的國家考試,並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擔任萊洲的「廷評」,後來他提出簽呈,改調任為江蘇徐州的地方官。

    第二年,王俊民打算再赴南京參加中央級的國家考試。當他進入考場時,忽然對監考官說:「門外的考生聲音很大,吵到我了,你們怎麼不去約束一下他們?」

    監考官並沒有聽到任何的聲音,但既然王俊民這麼說,於是派人去門外查探,結果發現所有的考生都已進場準備考試,根本就沒有人在門外說話。

    但王俊民還是堅持有人在吵鬧,就這樣三番四次,監考官也不耐煩了,便警告他的行為已干擾了考場秩序,若不再自我約束,就要將他趕出考場,剝奪他的考試權。

    於是,王俊民安靜了下來,但可以看出他的情緒似乎不穩,過了一會,他又起身咆哮道:「救命啊!快來人啊!有人拿著檄文【註:所謂「檄」是指中國古代官府往來的文書,一般是用於徵召、或聲討等。】要來抓我了!」

    王俊民面露恐懼的表情,猶如驚弓之鳥,神色慌張,隨即拿起桌上的小刀往自己身上猛刺,旁邊的監考官及守衛皆上前制止,但他還是免不了把自己弄得一身是傷。

    王俊民被送出考場,回到江蘇徐州接受醫治,但仍藥石罔效,群醫也束手無策。就這樣,他的病情一年比一年還要嚴重,終日精神恍惚,已經失去處理平時生活事務的能力,就像是瘋子一般。

    他的家人非常的焦慮,懷疑他是被鬼纏身了,於是開始四處打聽高人。後來,他們打聽到在河南嵩山裡有一位名叫梁宗樸的道士,法術高強,善於降妖制鬼,便將他迎請到家中。

    梁宗樸道士一踏進王家大門,便察覺有厲鬼作祟,於是開壇作法,畫符捉鬼。

    當晚深夜,道士作了一個夢,夢中有一面容慘白的白衣女子在迷霧間飄然而至,幽幽冷冷地警告他:「道人,我知你有道行,我很尊敬你,但你最好不要插手管閒事。這個王俊民是一個爛人,我是被他害死的,我已經向上天告狀,上天憐憫我的冤情,故而賜我檄文來捉拿他,同赴黃泉。所以,你最好不要違抗天命,逆天而行,以免惹禍上身!」

    道士立即驚醒,以他的經驗,他知道這件事情是有前因後果的,他不該介入,於是分文未取,逕自離去。

    就在那一年的年底,王俊民過世了。

    這起離奇的事件在當時造成很大的轟動,可以說已經登上了頭條新聞。大街小巷都在交頭接耳,議論紛紛,對於王俊民的死因,各種八卦傳聞滿天飛,甚囂塵上,但真相仍莫衷一是,至少出現了以下的兩種比較清楚的版本:

    一、在王俊民考上地方國家考試以前,他的家中有一名婢女,但因生性粗魯,笨手笨腳,惹得王俊民積怒已久,終於有一天在忍無可忍之下,趁機將婢女推落至家中後院的井中。

    二、另一個說法是王俊民在考上之前,曾與家鄉裡的一名妓女有私情,王俊民曾許諾妓女有朝一日等他功成名就時,一定會回來娶她。這個妓女信以為真,於是癡癡的苦等。沒想到,王俊民考上地方特考後,竟背信忘義,娶了一名門當戶對的女子為妻,拋棄了妓女。妓女得知後,上門興師問罪,遭受了羞辱,於是因羞憤而自殺,死後冤魂不散,一直糾纏著王俊民,直到他瘋狂虛竭而死。

原文/《括異誌》括異誌第三卷

王廷評
  王廷評俊民,萊州人,嘉祐六年進士,狀頭登第。釋褐,廷尉評簽書徐州節度判官。明年充南京考試官。未試間,忽謂監試官曰:「門外舉人喧噪詬我,何為不約束?」令人視之,無有也。如是者三四。少時又曰:「有人持檄逮我。」色若恐懼,乃取案上小刀自刺。左右救之,不甚傷。即歸本任醫治。逾旬創愈,但精神恍惚,如失心者。家人聞嵩山道士梁宗樸善制鬼,迎至,乃符召為厲者。夢一女子至,自言:「為王所害,已訴於天,俾我取償,俟與簽判同去爾。」道士知術無所施,遂去。旬餘,王亦卒。或聞王未第時,家有井灶,婢蠢戾,不順使令,積怒,乘間排墜井中。又云:王向在鄉閈與一倡妓切密,私約俟登第娶焉。既登第為狀元,遂就媾他族。妓聞之,忿恚自殺。故為女厲所困,夭閼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