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蠱」,在《春秋傳》記載道:「皿蟲爲蠱。晦淫之所生也。臬桀死之鬼亦爲蠱。」譯成白話的意思是說「蠱」就是器皿中所培養的一種蟲類,但並非一般普通的蟲類,而是藉由淫穢之物所培養出來的蟲,還有極毒凶猛的蟲類死後所化成的精靈、夜叉也是一種蠱,譬如金蠶蠱。

    蠱的種類非常繁多,可依照所培養出來的類型,有不同的稱謂,例如本文中的蛇蠱即是一例。在《隋書·地理志下》就曾對「蠱」下過定義:「然此數郡,往往畜蠱,而宜春偏甚。其法以 五月五日 聚百種蟲,大者至蛇,小者至蝨,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種存者留之,蛇則曰蛇蠱,蝨則曰蝨蠱,行以殺人。」上開古文翻成白話的意思就是說有許多地方的居民,在春天的時候,盛行養蠱。他們的方法是在每年的 五月初五 極夏濕熱之時,聚集百種凶猛之蟲類,大至毒蛇,小至蝨子,將它們一起放置於器皿中,令其彼此互相攻擊吞食,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倘若僅存者為蛇類,則稱蛇蠱;若僅存蝨子,則為蝨蠱。此蠱極毒,可殺人。

    歷史上,除了東漢末年漢武帝的「巫蠱之禍」以外,在隋朝的《書獨孤皇后傳》也有記載:「獨孤皇后異母弟獨孤迤,以貓鬼巫蠱咒詛於后,坐當死。」意思是說隋朝有一位獨孤皇后,她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名叫獨孤迤,曾以貓鬼巫蠱之邪術作法詛咒皇后,後來東窗事發,被處以死刑。

    另外,唐朝還曾經頒佈一條稱作「造畜蠱毒」的法律,嚴格禁止人民養蠱及放蠱,其條文內容如下:「造蠱者雖會赦,並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即以蠱毒同居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情者,不坐。」上開白話的意思是說養蠱及放蠱之人雖可豁免死刑,但施術者及其家人,以及教唆施術之人,都將處以流放三千里的刑罰。倘若其家人不知情者,無罪,不罰。

    本文是出自魏晉南北朝期間的一部非常有名的著作《搜神記》,作者為甘寶,內容是記載當時曾發生過一戶人家私養蛇蠱致富,後來慘遭蛇蠱反噬的離奇事件,恰好是「玩蛇者必死於蛇毒,役鬼者必死於鬼祟」這段話的最佳寫照。

選譯自魏晉南北朝的《搜神記》

作者/甘寶

喬正一白話譯於 中華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在滎陽郡這個地方有一戶有錢的人家,姓廖,他們好幾代都是以養蠱致富。

    後來,這戶人家娶了一名媳婦,但他們沒有告知她養蠱這件事。

    有一天,這戶人家正好有事都外出,只留下這名媳婦看家。

    這名媳婦在家裡打掃時,忽然發現屋裡有一座很大的水缸。她很好奇裡面藏了什麼東西,於是,她將蓋子揭開往裡窺探。這一看,把小媳婦給嚇壞了,裡面竟然有一條非常龐大的蛇。

    媳婦非常的恐懼,不等家人回來,便立即煮開滾燙的熱水,將熱水往缸裡倒,把大蛇給活活的燙死了。

    後來,家人回來了。媳婦馬上將此事告知,全家人得悉後都非常的驚恐惋惜,沒多久,這一家人都罹患了怪病,全家都死光了。

 

原文/

滎陽郡有一家,姓廖,累世為蠱,以此致富.後取新婦,不以此語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婦守舍,忽見屋中有大缸,婦試發之,見有大蛇,婦乃作湯灌殺之.及家人歸,婦具白其事,舉家驚惋.未幾,其家疾疫,死亡略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