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與巴利語聖典《相應部》第22經第54篇《Bījasuttaṃ》的內容完全相同。

    本經極其珍貴無價。本經的重點如下:

一、佛陀在本經中用種子來做比喻。佛陀將埋藏於「色」、「受」、「想」、「行」等四蘊中的「識」比喻成種子,這種子若要生長、發芽、茁壯,就必須有諸因緣的配合,例如土壤、雨水等。佛陀在本經中將其他「色」、「受」、「想」、「行」等四蘊比喻成滋養「識」這顆種子的土壤,又將「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所緣生出的「喜貪」、「攀緣」與「執取」比喻成助長種子生長、發芽、茁壯的水分。

二、如果換成十二因緣法則,「受」、「想」、「行」等三蘊就是「名」,與「色」合稱之為「名色」。而「名色」與「識」彼此互為因緣,相輔相成。也就是說,「識」無法離開「名色」而獨立自由存在、來去或生長茁壯。反之,「名色」亦是如此。

三、凡夫都將五蘊中的「識」說成「神識」,貪愛執著認定為「識」就是「靈魂」、「我」、「自性」、「去後來先作主人翁的第八阿賴耶識」,就是生死輪迴的主體,就是承受善惡業報的主人,,然而在本經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佛陀對「識」的解析與以上的見解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佛陀在本經中說得非常清楚,假設有人說「識」離開「色」、「受」、「想」、「行」等四蘊,還可以獨立自由若來、若去、若住、若生長者,這種人講的話就肯定是虛妄不實的言論,此人一旦被人繼續追問、挑戰、質疑,他就一定會答非所問或胡說八道,徒生自己與他人的迷惑,因為那不是他能經驗得到的事。足可證知以上有關「識」就是「靈魂」、「我」、「自性」「阿賴耶識」等等的見解(見取)都是「我見」、「身見」、「薩加耶見」等邪見。

四、由本經中佛陀的開示可得知,佛教的修行重點與關鍵就是四個字—「離貪斷愛」。由此可知,凡夫與聖者的差別就在此。因為凡夫的「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有喜貪、愛染、執著、攀緣、抓取,因此凡夫的五蘊身心就叫做「五取蘊」;而還活著的阿羅漢一樣有五蘊身心,然而阿羅漢的「識」對於「色」、「受」、「想」、「行」等四蘊已無喜貪、愛染、執著、抓取,阿羅漢已徹底「離貪斷愛」,因此阿羅漢的五蘊就只是單純清淨的五蘊,又稱六根清淨,卻不能稱之為「五取蘊」。

五、最後,佛陀在本經中也回應了當佛陀、辟支佛、阿羅漢等聖者死後去了哪裡?當「色」、「受」、「想」、「行」等四蘊已消滅,「識」便無所依憑、無所依附、無所附麗;然而,我們不能說聖者消失不見,這是斷滅見,但也不能說他們在哪個特定的處所、或哪個特定的地方、或哪個超自然的異界時空次元、或哪個天堂、或哪個淨土。佛陀在本經中已經說得很清楚,唯有親見緣起法(因緣法),趨向於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究竟,才能夠證知甚麼是涅槃。換言之,涅槃不是人死後的境界,人還活著的時候便可以親證、親覺、親知,然而涅槃卻非世間的語言或邏輯所能積極完整描述其梗概,只能消極地說涅槃是「貪」、「瞋」、「癡」都徹底的斷除與止息。

選譯自《雜阿含經》第39

喬正一白話譯於西元2020/4/7農曆三月十五日布薩八關齋戒日

    我是這樣聽聞的:

    有一次,佛陀暫時住在古印度的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林中。當時,世尊對諸比丘說:「有五顆種子,分別是: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

    假設這五顆種子,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鮮嫩成熟且堅實,然而,如果只有土地卻無水分的滋養,那麼這些種子就無法順利生長茁壯。

    又假設這五棵種子鮮嫩成熟且堅實,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然而僅有水分卻無土壤的滋養,那麼這些種子也一樣不可能順利生長茁壯。

    唯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的各種因緣,也就是這些種子必須鮮嫩成熟且堅實,沒有斷碎、沒被破壞、沒有腐爛、也沒遭風吹日曬,且既有土壤也有水分的滋養等良好環境的配合,這些種子才能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比丘們!我說的這五顆種子,就是用來譬喻「識」陰的滋養物,也就是指「色」、「受」、「想」、「行」等四蘊。

    所謂的水分,就好比「識」所緣生出的「喜貪」、「攀緣」、「抓取」,也就是「識」對「色」、「受」、「想」、「行」等四蘊的「喜貪」、「攀緣」、「抓取」。再進一步去解析「識」對其他四蘊的「喜貪」、「攀緣」、「抓取」如下:

    「識」這顆種子以「色蘊」為土壤,被栽種在「色蘊」的土壤之中,以「色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色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受蘊」為土壤,被栽種在「受蘊」的土壤之中,以「受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受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想蘊」為土壤,被栽種在「想蘊」的土壤之中,以「想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想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識」這顆種子以「行蘊」為土壤,被栽種在「行蘊」的土壤之中,以「行蘊」為攀緣的對象而攀緣、執取「行蘊」,另外又受到了「喜貪」水分的潤澤,因此「識」這顆種子才得以順利生長茁壯;

    比丘們!「識」於「色」、「受」、「想」、「行」等四蘊之中,隨之而來、隨之而去、隨之而住、隨之而沒、隨之生長茁壯。

    比丘們!假設有人說「識」離開「色」、「受」、「想」、「行」等四蘊,還可以獨立自由若來、若去、若住、若生長者,這種人講的話就肯定是虛妄不實的言論,此人一旦被人追問、挑戰、質疑,就一定會答非所問或胡說八道,徒生自己與他人的迷惑,因為那不是他能經驗得到的事。

    「識」一旦遠離對「色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色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色」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受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受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受」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想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想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想」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識」一旦遠離對「行界」的貪愛,離貪之後,「識」之前對於「行蘊」所緣生出的貪愛繫縛「結使」(心結)也就被切斷了;之後,「識」對於「行」的攀緣、抓取也被切斷;當攀緣與抓取被切斷之後,「識」便無得以安身立命的住處,於是便不能再生長茁壯。

    因為「識」不再生長與茁壯,於是就不會再有因雜染於「貪愛」(瞋恚、愚痴)而造作出的身口意等業行;又因為沒有雜染於「貪愛」(瞋恚、愚痴)而造作出的身口意等業行,於是心便能安住(專注);因為心能安住,所以對世間的一切便能知足;因為能知足,便已臻解脫。

    因為已臻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執取(抓取、掌控)、無所貪著(貪愛、執著),如此便能自證自覺涅槃:此生已是我歷劫生死的最後一站,最高的梵行已成就,我該修的功課都已完成,我自知此生壽命結束之後不會再有下一生了。

    因此,我說當阿羅漢的生命結束之後,這個「識」,不去東、西、南、北等任何一處,也不在四維、上、下任何一方,它不在特定的一處,也不在哪一個方位。阿羅漢死後去了哪裡?唯有親見緣起法(因緣法),趨向於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究竟,才能夠證知。」。

    當佛陀說完此經之後,諸比丘聽聞佛陀所說的法,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原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種種子,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堅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亦不生長增廣。若彼種子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地、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

比丘!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比丘!識於中若來、若去、若住、若沒、若生長增廣。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於(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解脫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巴利語經典

SN.22.54/(2). Bījasuttaṃ
   54. Sāvatthinidānaṃ “Pañcimāni, bhikkhave, bījajātāni. Katamāni pañca? Mūlabījaṃ, khandhabījaṃ, aggabījaṃ, phalubījaṃ, bījabījaññeva pañcamaṃ. Imāni cassu, bhikkhave pañca bījajātāni akhaṇḍāni apūtikāni avātātapahatāni sārādāni sukhasayitāni, pathavī ca nāssa, āpo ca nāssa; api numāni, bhikkhave, pañca bījajātāni vuddhiṃ virūḷhiṃ vepullaṃ āpajjeyyun”ti? “No hetaṃ, bhante”. “Imāni cassu, bhikkhave, pañca bījajātāni akhaṇḍāni …pe… sukhasayitāni, pathavī ca assa, āpo ca assa; api numāni, bhikkhave, pañca bījajātāni vuddhiṃ virūḷhiṃ vepullaṃ āpajjeyyun”ti? “Evaṃ, bhante”. “Seyyathāpi, bhikkhave, pathavīdhātu, evaṃ catasso viññāṇaṭṭhitiyo daṭṭhabbā. Seyyathāpi, bhikkhave, āpodhātu, evaṃ nandirāgo daṭṭhabbo. Seyyathāpi, bhikkhave, pañca bījajātāni, evaṃ viññāṇaṃ sāhāraṃ daṭṭhabbaṃ”.
   “Rūpupayaṃ bhikkhave, viññāṇaṃ tiṭṭhamānaṃ tiṭṭheyya rūpārammaṇaṃ rūpappatiṭṭhaṃ nandūpasecanaṃ vuddhiṃ virūḷhiṃ vepullaṃ āpajjeyya. Vedanupayaṃ vā, bhikkhave, viññāṇaṃ tiṭṭhamānaṃ tiṭṭheyya …pe… saññupayaṃ vā, bhikkhave, viññāṇaṃ tiṭṭhamānaṃ tiṭṭheyya …pe… saṅkhārupayaṃ vā, bhikkhave, viññāṇaṃ tiṭṭhamānaṃ tiṭṭheyya, saṅkhārārammaṇaṃ saṅkhārappatiṭṭhaṃ nandūpasecanaṃ vuddhiṃ virūḷhiṃ vepullaṃ āpajjeyya.
   “Yo, bhikkhave, evaṃ vadeyya– ‘ahamaññatra rūpā aññatra vedanāya aññatra saññāya aññatra saṅkhārehi viññāṇassa āgatiṃ vā gatiṃ vā cutiṃ vā upapattiṃ vā vuddhiṃ vā virūḷhiṃ vā vepullaṃ vā paññāpessāmī’ti, netaṃ ṭhānaṃ vijjati.
   “Rūpadhātuyā ceva, bhikkhave, bhikkhuno rāgo pahīno hoti. Rāgassa pahānā vocchijjatārammaṇaṃ patiṭṭhā viññāṇassa na hoti. Vedanādhātuyā ce… saññādhātuyā ce… saṅkhāradhātuyā ce… viññāṇadhātuyā ce, bhikkhave, bhikkhuno rāgo pahīno hoti. Rāgassa pahānā vocchijjatārammaṇaṃ patiṭṭhā viññāṇassa na hoti. Tadappatiṭṭhitaṃ viññāṇaṃ avirūḷhaṃ anabhisaṅkhaccavimuttaṃ. Vimuttattā ṭhitaṃ. Ṭhitattā santusitaṃ. Santusitattā na paritassati. Aparitassaṃ paccattaññeva parinibbāyati. ‘Khīṇā jāti, vusitaṃ brahmacariyaṃ, kataṃ karaṇīyaṃ, nāparaṃ itthattāyā’ti pajānātī”ti. Dutiya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