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  薩  錢

 

 


   比丘戒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戒律,就是「手不捉金銀」。這條戒律是判別出家及在家者身份上不同的一項分水嶺。所以,比丘不論是基於何種理由,都不可接受在家人金錢財物的供養。但是,這條戒律有一則但書,那就是遇到僧團舉行佈薩誦戒之時,若有在家人前來以金錢布施供養,在這種特殊的例外情況下,可以接受。

選譯自北傳《十誦律》第三十九卷

優婆塞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10/21

    是發生在古印度舍衛國的事。

    當時,僧團正舉布薩誦戒,波斯匿王的愛妃末利夫人,來到僧團,並以金錢布施給僧眾。

    但諸比丘謹守佛陀的戒律,不敢接受。

    他們委婉的對末利說明:「不好意思,佛陀未曾允許我們接受布薩錢。」

    但僧眾見末利夫人一片赤誠,也不知該如何是好,於是將此事稟告佛陀。

    佛陀得悉後便說:「我允許你們可以接受佈薩錢。」

 

原文/
佛在舍衛國。僧布薩時。末利夫人施僧錢。
諸比丘不受。佛未聽受布薩錢。
諸比丘不知云何。是事白佛。佛言。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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