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境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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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處「父母境界」就是修習並安住於四念處,可受到佛法的保護。一言以蔽之,勿令內六根因可愛美妙的外六塵境而生貪欲識及染著。 選譯自北傳《雜阿含經》(六二○) 優婆塞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9/4 我是這樣聽說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古印度的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林內。
「就在人獸共居的山裡,於猿猴經常出沒之處,有狩獵師以黏膠塗在草上,有聰明的猿猴知道草上有陷阱,故遠避而去;但有比較笨的猿猴,不知該遠避,竟以手去觸碰,結果手被黏住;它又以雙手欲求解脫,結果二隻手都被黏住;它又以腳去解開草,腳也被黏住了;它又以口嚙草,嘴巴也被黏住了。最後全身五處全被黏住,只好聯捲臥地。沒多久,狩獵師過來了,看到了獵物,便以木杖將猿猴擔負而去。」 「比丘們,你們應當明白,這隻愚蠢的猿猴捨離自境界父母居處,而他境界遊歷,以致招斯苦惱。同理,比丘們!愚蠢的凡夫若居住在熱鬧的城市裡,早晨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因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當眼睛看見美色,則生貪欲識及染著;耳聽美聲、鼻嗅妙香、舌嚐美味、身觸快感,都會產生貪欲識及染著。愚蠢的比丘,因內六根接觸可愛美妙的外六塵境而生貪欲識及染著,被五欲所縛後,便被魔所控制。」 「所以,比丘們!你們應當如是學習,應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 「什麼是自所行處父母境界?就是修行四念處,也就是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陀說完後,比丘們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六二○) 如是我聞: 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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