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服從多數
AdhikaraNa samathA 5. (Cu. 4, 9; Vin.II, p84.)
YebhuyyasikA.
服從多數。
因緣
僧團中的比丘意見不合。
方式
先選出主持投票的比丘,依投票結果,少數服從多數。
適用條件
1.不是微不足道的事。
2.循正當程式。
3.諍事的當事人記得。
4.知道合法的一方人數較多。
5.猜測合法的一方人數較多。
6.知道僧團將不會因此而分裂。
7.猜測僧團將不會因此而分裂。
8.按照規定表決。
9.和平地表決。
10.能按照自己的意見表決。
備註
五分律:多人語。
僧祇律:多覓罪相比尼。
四分律:多覓罪相。
十誦律:多覓罪相。
根有律:多人語毗奈耶。
I. B. Horner: the decision of the maj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