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無過法則

AdhikaraNa samathA 3. Cu. 4, 5; Vin.II, p80.

  AmULhavinayo dAtabbo.

 

    應給予無過法則。

因緣

  加伽比丘在精神錯亂時,行為觸犯戒律,但是等到他神智清醒後,卻不記得曾犯的過錯。

方式

  由被告比丘在大眾前說明自己當時精神失常,請求僧團施行「無過法則」。

適用條件

比丘在犯錯的當時

1.沒意識。

2.有意識,但猶如在夢中。

3.已發狂。

備註

 

五分律:不癡比尼。

僧祇律:不癡比尼。

四分律:不癡毗尼。

十誦律:不癡毗尼。

根有律:不癡毗尼。

I. B. Horner: a verdict of past ins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