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記憶法則
AdhikaraNa samathA 2.(Cu. 4, 4; Vin.II, p79.)
Sativinayo dAtabbo.
應給予記憶法則。
因緣
慈、地比丘對踏婆比丘心生嫌隙,唆使比丘尼控告踏婆比丘曾與她行不淨行。
方式
由被告比丘向大眾請求使用「記憶法則」,向僧眾表白自己是無罪的。
適用條件
1.比丘清淨無罪。
2.受譭謗。
3.主動向僧團請求。
4.僧團答應。
5.僧眾一致相信比丘所回憶的內容。
備註
五分律:憶念比尼。
僧祇律:憶念比尼。
四分律:憶念毗尼。
十誦律:憶念毗尼。
根有律:憶念毗尼。
I. B. Horner: a verdict of innoc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