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在水上大小便、吐唾
Sekhiya 75.(Sv.7, sekhiya 75, 75; vin.IV, p206.)
Na udake uccAraM vA passAvaM vA kheLaM vA kari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我不在水上大小便、吐唾」,應當學。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在水上大小便、吐唾。
犯相
1.時間:無病
2.對象:水
3.方式:大小便、吐唾
無犯
1.無意。
2.不小心。
3.生病。
4.在沒有水的地方大小便或吐痰時,流到有水的地方
5.意外事件。
6.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不大小便淨水中,應當學。
僧祇律:不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四分律:不得淨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十誦律:不應淨用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根有律:不得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I. B. Horner: ‘I will not ease myself or spit in the water, if not ill,’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