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在植物上大、小便、吐唾
Sekhiya 74. (Sv.7, sekhiya 74, 74; vin.IV, p205.)
Na harite agilAno uccAraM vA passAvaM vA kheLaM vA kari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我無病時,不在草1上大小便、吐唾」,應當學。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在植物上大小便、吐唾。
犯相
1.時間:無病
2.對象:植物
3.方式:大小便、吐唾
無犯
1.無意。
2.不小心。
3.生病。
4.在沒有植物的地方大小便或吐唾時,流到有植物的地方
5.意外事件。
6.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不大小便生草菜上,除病,應當學。
僧祇律:不生草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四分律:不得生草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十誦律:不應生草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根有律:不得青草葉上棄大小便及洟唾,除病,應當學。
I. B. Horner: ‘I will not ease myself or spit, if not ill, on green corn,’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
注釋:
1.harita,草。像是雜草、青菜一類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