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注視他人的缽
Sekhiya 38. (Sv.7, sekhiya 38, 38; vin.IV, p194.)
Na ujjhAnasaJJI paresaM pattaM oloke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我不存心不滿1而注視別人的缽」,應當學。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存心吹毛求疵而注視別人的缽,受居士批評。
犯相
1.時間:接受食物
2.方式:注視別人的缽
無犯
1.無意。
2.不小心。
3.注視別人的缽想:「我要把食物給他」「我要請人給他食物」。
4.沒有吹毛求疵的念頭。
5.意外事件。
6.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不嫌心視比坐缽,應當學。
僧祇律:不嫌心看比坐缽食,應當學。
四分律:不得視比坐缽中起慊心,應當學。
十誦律:不嫉心看比坐缽中,應當學。
根有律:不輕慢心觀比座缽中食,應當學。
I. B. Horner:‘ Not captious-mindedly will I look at others’ bowls,’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
注釋:
1.ujjhAnasaJJI:心存不滿。比丘接受食物時要心存恭敬(參照眾學戒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