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坐在居士家時拉高衣服
Sekhiya
10. (Sv.7,
sekhiya 10, 10;
Vin.IV, p187.)
Na
ukkhittadAya antaraghare nisIdissAmI’
ti, sikkhA karaNIyA.
「坐在居士家時,我不拉高衣服」,應當學。 |
因緣 |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六比丘坐在居士家時,拉高衣服,受居士批評。 |
犯相 |
1.時間:坐在居士家
2.方式:拉高衣服 |
無犯 |
1.無意。
2.不小心。
3.生病。
4.意外事件。
5.入雨安居1。
6.比丘精神失常。 |
備註 |
五分律:不反抄衣著右肩上,白衣捨坐,應當學。
五分律:不反抄衣著左肩上,白衣捨坐,應當學。
五分律:不左右反抄衣著兩肩上,白衣捨坐,應當學。
僧祇律:不反抄衣家內坐,應當學。
四分律:不得反抄衣入白衣捨坐,應當學。
十誦律:不反抄衣白衣捨坐,應當學。
十誦律:不左右抄衣白衣捨坐,應當學。
I. B.
Horner:‘Not lifting up (the robes) will I sit down amidst
the houses,’ is a training to be observed. |
注釋:
1.vAsUpagatassa(vAsaupagata):入雨安居。
《僧祇律》(
大22,
1425, 400c23
)提到:「若風雨時,得抄一邊。若偏袒右肩,得抄左邊。若通肩被,得抄右邊,不得令肘現」。是說下雨時,如果穿上衣的方式是由右肩繞過,披于左肩後垂掛在前面,可以拉起右邊的衣角。如果是披于左肩後,再繞至身後,覆蓋右肩,即義淨所謂的「通肩被」,這時則提起右邊的衣角。
除此戒外,「坐在居士家時拉高衣服」(眾學十)、「坐在居士家時晃動身體」(眾學十六)、「坐在居士家時揮動手臂」(眾學十八)、「坐在居士家時搖頭晃腦」(眾學二十)、「坐在居士家時叉腰」(眾學二十二)、「坐在居土家時蓋頭巾」(眾學二十四)、「坐在居士家時斜靠在椅子上」(眾學二十六)等戒,其「不犯」一項都有「vAsUpagata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