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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承認未滿二十歲者為比丘
注釋: 1.upasampAdeyya, 承認;這個字是upasampAdeti的願望式(opt.),漢譯「授具足戒」。《大品》〈大犍度〉中記載,出家前必須由一位有德的比丘,向十位戒臘十歲或十歲以上的比丘宣佈:「某人將隨甲比丘出家,並依止乙比丘」,宣佈後,詢問三次,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的話,這個人便被承認(upasampAdati)為比丘(Vin.I, p55∼p57)。 2.puggalaM:人類。漢譯「補特伽羅」。 3.〈因緣〉 130頁記載,佛陀說:「未滿二十歲的人,不能忍受寒、暑、饑、渴、蚊、虻、風、熱、蟲、蛇,又不能忍受惡言、誹謗、肉體、精神的痛苦。」 4.因為承認為比丘儀式中,必須由十位戒臘十年的比丘在場,所以這裡是用複數(bhikk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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