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在水中嬉戲
PAcittiya 53.(Sv.5, pAcittiya 53, 1; Vin.IV, p112.)
Udake hAsadhamme pAcittiyan ti.
在水中嬉戲1,犯懺悔。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十七比丘在阿致羅筏底河中嬉戲,波斯匿王看見後,便取笑摩利夫人說:「妳供養的比丘正在水中玩耍。」摩利夫人將此事告訴佛陀。
犯相
1.地點:水中
2.方式:嬉戲
無犯
1.不想玩水,而是有事情必須進入水中(浮、沈、游泳)。
2.渡河到對岸。
3.意外事故。
4.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若比丘水中戲,波逸提。
僧祇律:若比丘水中戲,波夜提。
四分律:若比丘水中嬉戲者,波逸提。
十誦律:若比丘水中戲,波夜提。
根有律:若複苾芻水中戲者,波逸底迦。
I. B. Horner:In playing in the water, there is an offence of expiation.
注釋:
1.〈語詞解釋〉112頁,水中嬉戲是指「在超過腳踝的水中,浮、沈、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