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譭謗
PAcittiya 3.(Sv.5, pAcittiya 3, 1; Vin.IV, p12.)
BhikkhupesuJJe pAcittiyan ti.
譭謗1,犯懺悔。
因緣
佛在捨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比丘們發生爭執,六比丘分別在他們面前說對方的壞話,使得糾紛更為擴大。
犯相
1.對象:比丘
2.方式:譭謗
3.動機2:(1)討好別人
(2) 離間感情
無犯
1.不是為了討好別人、離間感情。
2.比丘精神失常。
備註
五分律:若比丘兩舌鬥亂比丘,波逸提。
僧祇律:若比丘兩舌語,波夜提。
四分律:若比丘兩舌語者,波逸提。
十誦律:若比丘兩舌鬥他比丘者,波夜提。
根有律:若複苾芻離間語故,波逸底迦。
I. B. Horner:In slander by monks, there is an offence of expiation.
注釋:
1.pesuJJa:譭謗、中傷。《善見律毗婆沙》譯為「兩舌」。
2.〈語詞解釋〉12頁:「譭謗有兩種理由──討好別人、離間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