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砍伐樹木
PAcittiya
11.(Sv.5,
pAcittiya 11, 1;
Vin.IV, p34.)
BhUtagAmapAtabyatAya pAcittiyan ti.
砍伐樹木1,犯懺悔。 |
因緣 |
佛在阿羅毗的阿伽羅精捨時,阿羅毗的比丘為了建講堂,自己砍伐植物,又叫別人也砍伐植物。居士們批評比丘傷害生命。 |
犯相 |
1.對象:樹木
2.方式:自己或命人砍伐 |
無犯 |
1.告訴別人:「就是這個」、「給我這個」、「送這個來」、「我要這個」、「要合乎規定來做」2。
2.無意的。
3.不小心的。
4.比丘精神失常。 |
備註 |
五分律:若比丘自伐鬼村,若使人伐,波逸提。
僧祇律:若比丘壞種子,破鬼村,波夜提。
四分律:若比丘壞鬼神村者,波逸提。
十誦律:若比丘殺眾草木,波夜提。
根有律:若複苾芻自壞種子、有情村及令他壞者,波逸底迦。
I. B.
Horner:For destruction of vegetable growth there is an
offence of expiation. |
注釋:
1.bhUtagAma:植物。《巴英辭典》507b:「vegetation,
as trees, plants, grass, etc.」。
〈語詞解釋〉34頁:bhUtagAma依繁殖方式可分為五類──
(1)
根(筆者注:即植物的地下莖)
(2)
莖,如菩提樹、榕樹等
(3)
節,如甘蔗、竹子等
(4)
枝,即插枝栽種的植物
(5)
種子,如穀類、蔬菜等
可見bhUtagAma是指植物。不過依因緣來看,比丘是砍伐樹木以建造房屋,「bhUtagAma」在此應譯為「樹木」。
2.參考懺悔十•注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