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藏他罪學處 |
本文是指比丘明知對方有過,卻因情誼或私交而為對方掩護,這種行徑便觸犯戒律。或許,在俗人的眼光裡,這種舉發他人過錯的行為叫做「打小報告」、「抓耙子」(台語),但佛法並不認同鄉愿,因僧團是一個講是非善惡道理的修行之地,決不能明知對方有過,卻因個人情誼或私交而為對方掩護。否則,僧團只會愈來愈墮落腐化,戒律最終必將蕩然無存,佛法也就此隱沒消失在世間。
又本文中的達摩檢舉他的老師犯戒,或許有人會認為他沒有倫理。但我們必須慎思明辨,如果達摩不這麼做,就如同容任他的老師胡作非為,那麼有一就有二,他的老師日後一定還會再做出更多不軌之醜事。所以,倘若達摩為他的老師掩護,不舉發其惡行,等同是陷他的老師於不義,那才是真的沒有倫理。猶如受過高等教育,飽讀聖賢書,明知自己的父母親貪污,不但不曉以大義,反而成幫兇,還口口聲聲喊說是盡孝道,陷父母於不義,遺臭萬年,這才是天大的不孝。 選譯自北傳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覆藏他罪學處》第五十 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1/24
這是發生在古印度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林的事。 當時,頑皮的六比丘一起出家,並受具足戒,住在一起。 而所有的弟子一開始也不知六比丘的個性,所以對他們竭盡心力親近供養。但後來發現他們惡行惡狀後,便一一離去。 然而,晚輩弟子們為了尊敬佛教的緣故,仍於每日早中晚三時對他們親為敬禮。 六比丘中有一位叫難陀的比丘,他有一位與他非常親近的弟子,名叫達摩,他並不知他的老師平時素行不端,所以仍與之往來共住。但時間一久,達摩也漸漸發現他的老師有問題,便搬去與其他有戒德的比丘同住,但他仍一如往昔般尊敬難陀,也是早中晚三時前來頂禮問候。 達摩對難陀說:「老師,我要去別處修行了,我特來跟您告別。」 難陀並不知達摩的真意,回說:「好吧!那你把我的座墊帶著,我也要一起去!」 達摩一聽不妙,回說:「老師難道也要在白天去閑林處靜修嗎?」 鄔波難陀說:「你這個無知晚輩,難道你還以為我心思散亂,對修行方法一無所知嗎?」 達摩惶恐的說:「喔,老師,我不是這個意思,您誤會了,我只是問老師是否在白天也會去戶外修行而已。」 沒辦法,達摩只好帶著難陀的座墊,擺在林間的一棵樹下,然後另找一處獨自修行。 鄔波難陀隨後跟上。 達摩看見難陀前來,便說道:「大師,我已經替您將座墊鋪在那棵樹下,您可以去那裡修行了。」 鄔波難陀便在座墊上盤坐修行,但他雖衣覆頭面,歛念思惟,心仍不能安定,於是便從座位起身,四處走動觀望。 難陀看見有一個女人破壞圍籬,欲私闖園林。 鄔波難陀叫喚達摩:「喂!達摩,你快看,有人破壞圍籬。」 達摩說:「老師可以趁此機會思維逝多林經的內容啊。」 鄔波難陀喝斥:「愚蠢的人!你只會抱著經文死讀。你難道沒有聽世尊說過,僧祇之物不應捨棄,我要去阻止那個女人。」 說罷,便起身趨前,走到女人的面前,說道:「少女啊,妳為何要毀籬呢?」 女人並不回話,扭捏作態的笑了起來,這一笑竟挑起了鄔波難陀的性慾,難陀一時性慾高漲,伸開雙臂將女人抱住並親吻,然後才讓女人離去。 難陀轉身問達摩:「你剛剛有看見什麼嗎?」 「該看的我都看到了,老師除了未與那女人性交以外,親吻、擁抱、愛撫的行為,我全都看到了。」 鄔波難陀仗恃自己是老師的身份,脅迫達摩:「你不可以把剛才發生的經過告訴別人!」 「除非我見不到其他有戒德的比丘,否則我一定要說。」 難陀欲動之以情:「喂!我是你的老師耶!你的老師有見不得人的事,你難道不肯幫忙為師掩護嗎?」 達摩說:「大師,知道其他比丘有麤惡罪,而互相掩護,這種事情我無法接受,我一定要去跟其他比丘說。」 達摩便去告訴所有的比丘。 所有少欲比丘聽到這種事情都非常的不能容忍,便將此事告知佛陀,佛陀得悉後便召集所有的比丘,為此制定戒律如下:「若有比丘明知其他比丘有觸犯麤惡罪的情形發生,而為對方掩護及覆藏者,犯波逸底迦。」 佛陀並進一步解釋戒律的構成要件如下:「所謂麤惡罪者,有二種,一是觸犯波羅市迦罪(即不可懺悔,例如殺人、與異性性交做愛等等,這種罪行一定要將其逐出僧團);二是觸犯僧伽伐尸沙罪(即偷蘭遮)。為何稱此二罪為麤惡呢?這是因為這兩種罪行皆麤弊可惡,故言麤惡。所謂掩護覆藏者,也就是掩蔽的意思。」
佛陀又補充:「若有比丘看見其他比丘觸犯其他勝罪時,故意隱藏掩護,至第二天黎明破曉前,便得惡作罪。一旦天亮,仍不舉發對方的罪過,便得墮罪。掩護隱藏其他殘罪,亦同此。又若比丘看見或知悉其他比丘觸犯波逸底迦罪時,故意隱藏掩護,至第二天黎明破曉前,得惡作罪。一旦天亮,仍不舉發對方的罪過,仍得惡作罪。但若擔心檢舉對方會破壞僧團的和諧,甚至分裂者,那麼隱藏掩護皆無犯。又初犯之人,或因精神錯亂,或因病痛苦惱所纏而掩護,皆不犯。」 佛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