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濫發毒誓 |
選譯自北傳《四分律》 喬正一譯於西元2009(佛曆2553年)/12/27 有一次,僧團裡的六個頑皮比丘,因為細故與人發生爭執,為了賭氣,便動輒詛咒自己及他人,妄發毒誓說道:「如果我有作這件事情,就讓我死後墜入地獄、餓鬼、畜生等惡道中,永遠都不會遇到或聽聞佛法。如果某某人也做過這種事,也是一樣!」等語。 這件事情被佛陀知道,佛陀便明白禁止比丘以後不可妄發毒誓,隨意詛咒自己及他人,佛陀說:「你們以後若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應該要這麼說:『如果我有作這件事,禮敬皈依佛。如果你也有作這件事,禮敬皈依佛。』」
爾時六群比丘有小事。便作咒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