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孝敬供養父母 |
選譯自北傳《五分律》卷第二十(彌沙塞) 喬正一譯於西元2009(佛曆2553)/12/26 有一次,畢陵伽婆蹉尊者發現自己的父母親年事已高,無謀生能力,陷入貧窮的困境,他很想供養父母親衣食所需,但想到自己已經出家,應該割捨親情恩愛,且自己的所得皆是來自信眾的供養,所以他不敢這麼做。 他將此事秉告佛陀。 佛陀得悉後便以此事召集所有的比丘僧,當眾宣告:「比丘們,你們聽好!若有人在長達百年的歲月之中,以右肩著擔父親,左肩擔著母親,讓父母親在自己的左右肩上大小便,並以世上極為珍貴的衣食供養他們,猶不能報答他們養育自己的須臾之恩!所以從今起,所有的比丘都應當盡心、盡力、盡一輩子的時間,供養自己的父母,若不這麼做,得重罪!」 原文/
時畢陵伽婆蹉父母貧窮。欲以衣供養而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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