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受用有蟲水

        選譯自北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第四十一條戒律

譯於西元2006/5/13八關齋戒日

這是發生在佛陀駐錫於古印度憍閃毘國瞿師羅園林的事。當時闡陀比丘(僧團裡的六群頑劣比丘之一)飲用有蟲子浮游的水,被其他比丘撞見而遭勸阻:「尊者闡陀啊,為何故意飲用有小蟲子寄生的水呢?」

闡陀竟大言不慚地狡辯:「這水中的小蟲又不是我叫它們游進去的,而且有其他小如瓦盆,大至江、河、池、沼,甚至四大海水等這麼多地方可以去,它們為何不游去那些地方?所以它們自生自滅,又於我何干?」

有少欲精進的比丘聽到這種話,都深感不恥的譴責闡陀:「怎麼比丘明知水中有蟲,卻仍故意飲用?」

比丘們便以此因緣報告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合比丘眾,當眾詰問闡陀是否真有其事,經查屬實,世尊當眾嚴厲譴責闡陀不法的行徑,並為僧團的十種利益,正式制定本條戒律如下:「若有比丘明知水有蟲受用者,犯波逸底迦。」

佛陀進一步一一解釋本條戒律的各種構成要件如下:

一、所謂「比丘」者是指如闡陀一類的比丘;

二、所謂「知」者,或指自己明知或經由他人告知;

三、所謂「水有蟲」者,係指「蟲」有二種:一者明顯立即可眼見的蟲,二者須過濾才看得見的蟲。

四、所謂「水」者,係指各種水。

五、使用水的方式有二:一指「內受用」;二指「外受用」。什麼是「內受用」?係指內身所有受用。譬如洗澡、飲用、吃飯或刷牙漱口、或洗手腳等等。什麼是「外受用」?係指於身外所有受用。譬如洗濯衣缽、浣染衣、灑埽地上、或塗拭等。

比丘飲用蟲水作有蟲想(明知)及心中有疑者(雖不確定水中是否有蟲,但就算是有蟲,飲用也不在乎),皆得波逸底迦。

如果客觀上水中無蟲,卻誤以為有蟲而飲用者,得惡作罪。

若比丘明知糗、蜜、糖、油、醋、水漿及醋、乳酪、餅、果等有蟲而受用者,皆得墮罪。

又無犯者,係指制定本戒以前最初犯人,或被癡狂心亂痛惱所纏之人。

 

 

受用蟲水學處第四十一
佛在憍閃毘國瞿師羅園。
爾時闡陀苾芻用有蟲水。時諸苾芻見而告曰。具壽闡陀。
何因故心用有蟲水。闡陀報曰。
此水內蟲誰數付我。諸餘盎瓮江河池沼。四大海水何不往耶。
自生自死於我何過。少欲苾芻聞是語已。
共生嫌恥作如是語。
云何苾芻知水有蟲故心受用。時諸苾芻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世尊以此因緣集苾芻眾。問其實不。廣說如上。
世尊種種呵責已。告諸苾芻。乃至為十利故。
制其學處應如是說。
若復苾芻知水有蟲受用者。波逸底迦。
若復苾芻者謂闡陀。餘義如上。
知者或自知或他告。水有蟲者蟲有二種。一謂纔觀即見。
二羅漉方見。水謂諸水。用水有二。
一謂內受用。二謂外受用。云何內受用。
謂是內身所有受用。洗浴飲噉或嚼齒木。或洗手足。
云何外受用。謂於身外所有受用。謂洗濯衣缽。
若浣染衣。若灑地。若牛糞塗拭等。波逸底迦。
釋義如上。此中犯相其事云何。
苾芻用蟲水作有蟲想及疑。皆得波逸底迦。
若水無蟲作有蟲想。疑得惡作罪。餘二無犯。
若苾芻知糗蜜糖油醋水漿及醋乳酪餅果等有蟲而受用者。皆得墮罪。又無犯者。謂最初犯人。
或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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