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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與巴利聖典《增支部》第四經第170篇《Yuganaddhasuttaṃ》的內容完全相同。 經文中「住心:善住心、局住心、調伏心、止觀一心、等受」都是指「止」,而「分別於法、量度」或「於法選擇、思量」則是指「觀」。 本經中阿難尊者歸納出「止」與「觀」的四種修行次序與關係,這四種方法都因人而異,每一個人的宿世因緣與波羅蜜都不同,並沒有非得要先修「止」才能修「觀」的道理與說法,「止」與「觀」之間孰先孰後,端視個人的因緣波羅蜜而定,而且都可成就阿羅漢果。 「止」與「觀」的次序有如下排列關係: 一、先修「止」後修「觀」:也就是先修定,後來才修觀智。比如說,佛陀時代有很多很了不起的外道五通仙人,他們都已臻禪定成就,都已經有雄厚穩固的禪定基礎,只是他們不知道四聖諦,可一旦他們善業成熟遇到佛陀或其他善知識,聽聞了正法之後,便能立即證悟而成阿羅漢道果。 二、先修「觀」後修「止」:也就是先修觀智,後來才補修禪定。 三、當心意被掉舉等五蓋給緊緊綁架時:這時,可以先調伏五蓋等障礙之後讓「心」入定,便能有所突破。 四、止觀雙運並行:止與觀融合雙運並行。「止」與「觀」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某法師說不管是《雜阿含經》或巴利語佛經《相應部》在論述五根與五力時都如是記載「信根」(「信力」)→.....「慧根」(「慧力」),他說慧根是得「明 」的主要因緣,他覺得這些經文將慧根擺在最後似乎在邏輯(修行的次序)上怪怪的,與《三轉法輪經》的修行次第不符。 這位法師又說不管是《雜阿含經》或巴利語佛經《相應部》在論述「四神足」時也都如是記載「欲」→「勤」→「心」→「觀」的次第。這位法師提出的質疑是「觀」是得「明」的主要因緣,為什麼會被擺在修行次第的最後一項? 這一位法師還提到有非常多的經文都說「心解脫」、「慧解脫」,這一位法師質疑「慧解脫」就是得「明」,而「心解脫」是斷貪欲,「慧解脫」擺在「心解脫」之後不如法,他認為應該先「慧解脫」,也就是應該先有智慧的生起,才能斷貪欲.... 於是乎,這一位法師引用了另一位長老法師的見解,他自己最後得出了一個結論,他認為以上相關的經文(不論是北傳的《雜阿含經》或南傳的巴利語佛經)的出現都是因為部派佛教流行一套修行方法,也就是把無明放到最後斷除。換言之,他認為以上這些經文的修行次序都顛倒了,他認為這些經文的內容都是為了配合部派佛教的一種先修定、再修慧的思想而製造出的經文,他認為正確的修行應該是先斷無明(也就是初轉法輪),再斷貪欲(次轉法輪)... 我個人很敬重這一位法師的認真,是真的,我認為他對於經文的研究真的非常深入與用功,我自嘆弗如。但,我認為這一法師的說法本身也存在矛盾,我就事論事、依法論法,對事不對人,依法不依人,謹提出不同的意見如下,諸君請憑自己的智慧自行斟酌與判斷: 一、首先,不管是《雜阿含經》或巴利語佛經《相應部》在論述五根與五力時雖然都記載「信根」(「信力」)→.....「慧根」(「慧力」),但,我們並沒有看到佛陀或任何一位阿羅漢在任何一篇經文中說五根彼此間在修行上存在著先後次序的關係,也就是說佛陀或任何一位阿羅漢都並沒有在任何一篇經文中明確說一定先修信根,再修精進根,...依次最後才修慧根等等類此的說法。換言之,五根之間並不存在先後次序的邏輯關係,我們只有在《雜阿含經》第254經、《中阿含經》第123經、《增壹阿含經》第23品第3經、《摩訶僧祇律》、南傳巴利語佛經《增支部》6集55經中可以看到佛陀教導二十億耳比丘時曾明確說應平衡自己的五根,卻沒看到佛陀或任何一位阿羅漢教導我們一定要先修信根,最後才修慧根的說法,因此,這一位法師說慧根被擺在五根的最後就是指慧根應最後才修的說法,純屬他個人自己主觀的解釋,且於「法」無據。 二、其次,有關四神足的修行,也就是「欲」→「勤」→「心」→「觀」的次第,我們回頭來讀一下原經文《雜阿含經》第五百六十一篇,這一篇經文的緣起與重點是有一位外道修士質疑如果佛教的教義是主張斷貪愛,那麼努力修行是否也是另一種貪愛與執著?經文中的阿難尊者以四神足為喻說明四神足的「欲」就是八正道的「正志」,而非凡夫雜染(貪瞋癡)的那種「欲」。雖然,這一篇經文中阿難尊者的確有說到「欲」→「勤」→「心」→「觀」的次第,然而,我們再看一下本篇經文《雜阿含經》第560經 的內容,阿難尊者也明確歸納出「止」與「觀」的四種修行次序與關係,換言之,並沒有非得要先修「止」才能修「觀」的道理與說法,「止」與「觀」之間孰先孰後,端視個人的因緣波羅蜜而定,而且都可成就阿羅漢果。因此,我們可以肯定阿難尊者在《雜阿含經》第五百六十一篇對那一位外道修士的開示,只是一種在當時應機與順應因緣對象的善巧而已。 三、再者,這一位法師又質疑「慧解脫」就是得「明」,而「心解脫」是斷貪欲,「慧解脫」擺在「心解脫」之後不如法....。我想這一點應該也是這一位法 師的誤解,雖然,在非常多經文中都提到「心解脫」、「慧解脫」,但還是那句老話,佛陀或者任何一位阿羅漢都並沒有在任何一篇經文中明確說一定要先「心解脫」,然後才「慧解脫」。換言之,「心解脫」與「慧解脫」之間並沒有存在先後次序的必然邏輯關係。此外,還有一篇經文可以提出反證,我們可以參考《雜阿含經》第347經《須深盜法經》(巴利語聖典《相應部》第12經《Susimasuttaṃ》及《摩訶僧祇律》之《明單提九十二事法》之六/第五跋渠等諸經文),佛陀在本經中明確說到「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也就是當善男子知「法住智」、見「法住智」【慧解脫】之後,接下來,他就會開始努力平靜自己的身心,專精禪修,遠離六根接觸六境時所緣生的我見、貪愛、染著的綑綁與繫縛,最後證得「心解脫」。佛陀在這一篇經文中便明明白白教導我們有的人的確可以先成就「慧解脫」,然後再成就「心解脫」,佛陀的聲聞弟子當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四、最後,這一位法師認為以上這些經文的修行次序都顛倒了,他認為這些經文的內容都是為了配合部派佛教的一種「先修定、再修慧 」的思想而製造出來的經文,他認為正確的修行應該是先斷無明(也就是初轉法輪),再斷貪欲(次轉法輪)...。我必須說,除非這一位法師還能提出其他更強而有力的實錘證據,不然,他的這種說法純屬他個人的臆測與主觀見解,而且是一種非常危險的指控,雖然這一位法師沒有明講,但他言下之意似乎是影射有非常多的經文(不論是阿含經或巴利語佛經)被人竄改或偽造了。然而,我在聽這一位法師說法時也不止一次 聽他說要得「明」(「慧解脫」)至少要有初禪或未到定的層次,如果我沒記錯或誤解 的話,那麼這一位法師的這種說法不就跟他自己提出的上開質疑與論點【先得「明」(慧解脫),再斷「貪欲」(心解脫)】自相矛盾與自我打臉? 最後,我謹引用佛陀在南傳巴利語佛經《羯臘磨經》(《中阿含16經》之《伽藍經》)中對我們的教導與大家共勉之:「不可因為他人的口傳、傳說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奉行傳統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是正在流傳的消息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是宗教經典、書本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根據羅輯就信以為真;不可以為根據哲理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符合常識、外在的推測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符合自己的預設、見解、觀念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演說者的威信就信以為真;不可因為『這個沙門是我的導師』就信以為真。卡拉馬人啊,當你們自己知道:『這些事是不好的,這些事是有過失的,這些事會受智者譴責的,當這些事被採用時會帶來傷害及痛苦之時』--你們便應該捨棄他們。 無論在任何時候,當你自己知道這些事情是不善的、是錯誤的、會受智者譴責的、若接受之後會帶來損害和苦惱,那麼你們便應該捨棄這些事情。」 佛陀教導我們應秉持獨立思考態度,不盲從、不依賴、也不迷信權威、傳統、傳說、習慣、或大師的觀點,應憑著良心作理性判斷及仔細求證,追尋真理。 勿因耳聞而輕信,道聽塗說本無稽; 不以傳統而妄信,歷代傳說多謬奇; 眾人謠言不可靠,毫釐之差失千里; 迷信教條未見安,經典所載非無疑; 師長訓示固可貴,懾信權威非所宜; 凡事合理方可信,且需益己復益人; 必俟體察求證後,始能依法並奉行。 ∼《羯臘磨經》 選譯自《雜阿含經》第560經 喬正一白話譯於西元2019/10/13農曆九月十五日布薩八關齋戒日 修訂於西元2022/5/23農曆四月二十三日布薩八關齋戒日 我是這樣聽聞的: 有一次,佛陀暫時住在古印度的俱睒彌國瞿師羅園林。當時,尊者阿難也住在這座園林內。 尊者阿難對諸比丘說:「凡在我的面前宣稱自己已臻阿羅漢果的比丘或比丘尼,我都由衷為他們感到歡喜並讚嘆,他們全都是以四種方法中的其中一種方法達到證果的成就,是哪四種方法呢? 有的比丘或比丘尼先修『止』再修『觀』。當他們以『止』為先導而修『觀』時,他們的『道』、『果』便生起了。當他們以這種方法修習、多修習,於是他們的煩惱心結都捨斷了,潛眠煩惱也被斷除了。當他們在我面前宣說他們自己已證阿羅漢果時,我打從心底由衷為他們高興,這就是四種方法中的第一種方法。 其次,有的比丘或比丘尼先修『觀』再修『止』。當他們以修『觀』為先導然後再修『止』時,他們的『道』、『果』便生起了。當他們如此修習、多修習,於是他們的煩惱心結都捨斷了,潛眠煩惱也被斷除了。當他們在我面前宣說他們自己已證阿羅漢果時,我打從心底由衷為他們高興,這就是四種方法中的第二種方法。 再者,有的比丘或比丘尼的心被五蓋的掉舉所亂時,這個時候,他們會努力讓『心』靜下來,先去除掉舉等五蓋,讓『心』統一入定,這時他們的『道』、『果』便生起了。當他們如是修習、多修習。於是他們的煩惱心結都捨斷了,潛眠煩惱也被斷除了。當他們在我面前宣說他們自己已證阿羅漢果時,我打從心底由衷為他們高興,這就是四種方法中的第三種方法。 最後,有的比丘或比丘尼採『止』與『觀』雙運的方法修習。當他們以『止』與『觀』雙運修習時,這時他們的『道』、『果』便生起了。當他們如是修習、多修習。於是他們的煩惱心結都捨斷了,潛眠煩惱也被斷除了。當他們在我面前宣說他們自己已證阿羅漢果時,我打從心底由衷為他們高興,這就是四種方法中的第四種方法。」 諸比丘聽聞尊者阿難所說的法,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雜阿含560經 如是我聞:
巴利語經文
AN.4.170/ 10. Yuganaddhasutta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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